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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这些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编辑: 牵手同行发表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导读】残疾人创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这些税收优惠

残疾人创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这些税收优惠→

重庆残联 2023-06-11 11:49 发表于重庆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

以及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国家出台了诸多帮扶政策

今天小编就为您梳理

关于残疾人创业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大家赶快学习收藏吧!




残疾人创业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01




残疾人创业按以下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




(一)优惠内容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享受条件

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02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按以下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二)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33号)










图文来源:中国残疾人就创业平台


END

以上就是本文的详细内容,如有不清楚欢迎来电,随时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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