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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补审已启动!速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指南

政策资讯编辑: 牵手同行发表时间: 2024年12月28日
【导读】北京补审已启动!速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指南

补审已启动!速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指南

北京残联 2024年12月11日 19: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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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发布通告

对2024年未申报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

进行一次集中现场补审

补审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日



事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市残联发布补审通告


今日为补审期第一天

需要申报的用人单位

快来了解一下办理要求吧

↓↓↓

01
办理条件



1.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与劳动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

2.依法依规支付残疾人工资。

3.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02
办理材料



现场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3.存在以下情况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1)所申报残疾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说明。

(2)所申报残疾人为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就业的,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

(3)所申报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一致的,按《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第五条,提供相应的上下级隶属关系材料、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材料、代发工资协议。

(4)用人(工)单位对所申报残疾人的工资、社会保险数据有异议的,提供其工资收入凭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03
办理流程



现场申报。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来源: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END

以上就是本文的详细内容,如有不清楚欢迎来电,随时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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