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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申报审核开启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令第488号)、《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财综〔2016〕5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我市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重庆市“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ykb.cq.gov.cn/),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仅输入关键词“全国残疾人”也可查询),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残联,依次点击“在线办理”“去登录”和“法人登录”自助办理。 用人单位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3.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4.劳动合同; 5.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等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简易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答疑 一、什么时候申报? 答:申报时间为3月1日到10月31日,申报的是【上一年度】安置残疾人的情况(也就是说,24年安置了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可以申报啦!25年招录的,26年再来申报)。税务集中征收时间为7月,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为什么没通过? 可点进残疾人安置的具体登记页面(从残疾人信息行的“查看”按钮进入),将鼠标悬浮【红色】的月份色块上,查看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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